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一、民间借贷是什么
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、公民与法人之间、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。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,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,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二、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三、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首先,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(有息借款)也可以是无偿(无息借款)的,是否有偿(有息)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。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。
其次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”,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,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;否则,一律视为无息借款,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。
再者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以及《若干意见》规定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,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(包含利率本数),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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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,自2021年1月1日《民法典》生效后,更改为:[1] 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
望奎县是黑龙江省绥化市下辖的一个县。旧名双龙城,土名五井子。望奎指的是“遥望卜奎(即齐齐哈尔)”的意思。地处黑龙江省中部松嫩平原与小兴安岭西南边缘的过渡地带。全县面积2320平方公里,人口48万。望奎位于黑龙江省中部的望奎县,地处松嫩平原与小兴安岭西南边缘的过渡地带,地理位置在东经126o1023″-126o59’00″,北纬46o32’07″-47o28’24″,平均海拔167米,属于北温带大陆性半湿润季风气候区,全县幅员面积2320平方公里,耕地212万亩。县境三面临河,东、南沿克音河、诺敏河、呼兰河与绥化市邻接,西南倚呼兰河与兰西毗连,西部隔通肯河与青冈县相望,北部陆路与海伦市接壤。全县辖7镇12乡192个村,人口46.6万,5个国有农、林、牧、渔场。因站在望奎最高处可看到卜奎(今齐齐哈尔)地方,所以成为望奎.